中国新型烟草制品行业是指以区别于传统燃吸方式的烟草制品为核心,涵盖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产业领域。新型烟草制品主要包括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口含烟等类型。这些产品的主要共同特征是不需要燃烧、基本无焦油等有害成分,同时能满足人体摄入一定尼古丁的需求。
自2017年起中国禁止加热烟草的销售,因此国内生产的加热烟草基本销往国外,因为政策不清晰等诸多原因,许多国产厂商一直未入局加热烟草,全国的10多个中烟公司也都长期处于观望状态,直到2020年下半年纷国产厂商纷入局,国产加热不燃烧领域的品牌从屈指可数,到下半年突然就猛增到近百个。相较于加热烟草,中国电子烟发展历程更为悠久。中国电子烟出现于2004年,但随着2006年央视曝光如烟戒烟效果和安全性造假,引来口诛笔伐的如烟只能放弃国内市场,出口转外销。2022年以前,中国电子烟行业的发展处于杂乱无序的状态,随着2022年3月1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发布,针对我国电子烟行业的监管政策最终落地,我国电子烟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我国作为新型烟草制品市场主要输出国,即使自2022年以来全球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收缩的情况下,进出口贸易总额仍然持续稳定增长。2023年我国新型烟草制品进出口总额为113.16亿美元,同比增长12.48%。2024年1-11月我国新型烟草制品进出口总额为100.02亿美元,目前全球新型烟草制品市场正加速迈向更正规化的阶段,各国政府对于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愈发严格,预计2024年全年新型烟草制品进出口总额低于2023年。
2022年以前我国对新型烟草并未有制定明确的海关编码,2022年以后我国海关编码发生调整,其中新增了2404目,主要是各种非经燃烧的烟草代用品,以及单独提出了电子烟及类似的个人电子雾化设备,列为编码85434000,反映了全球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用品监管的加强。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指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中国海关对新型烟草制品行业进出口贸的统计名称和HS编码为:
从2023年我国新型烟草制品行业的出口产品结构来看,其他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一次性电子烟、烟弹、烟油等)的出口占比74.61%,其次是电子烟及类似的个人电子雾化设备,出口占比25.27%。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型烟草制品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